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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给内蒙古农村牧区带来五大实效

来源:内蒙古经济信息网 | 时间:2007年03月16日
   据统计,国家“十五”期间的一系列惠农政策,使我区在生态、水利、扶贫开发等方面共争取到国家资金360亿元,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五大实效,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打下了基础。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十五”时期,国家在我区累计投入生态建设资金140多亿元,是“九五”时期的11倍。全区实施了退耕还林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使生态环境恶化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历史性转变,广大农牧民从中得到了实惠,仅退耕还林一项,每个退耕户就直接或间接增收3000多元。

  农村牧区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十五”时期,我区累计争取国家水利投资72亿元,全区净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92万亩、节水灌溉面积1105万亩,牧区发展饲草料灌溉面积162万亩,解决了440万人、820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仅2004年和2005年,国家就为我区投入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资金21亿元,全区行政村通公路率达到92.6%,比2003年提高11.3个百分点。

  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重大跨越。

  全区粮食产量在实施退耕还林的情况下,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年增产,增产总量超过30亿公斤。在实施围封转移战略的情况下,农区畜牧业成为全区畜牧业的主导力量,全区牲畜头数反而大幅度增加,主要农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牛奶、羊肉、山羊绒产量均居全国首位。

  农牧民在减负增收方面得到更多实惠。“十五”期间,我区农牧民收入扭转了多年低速徘徊的局面。2004年和2005年,全区共减免牧业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27.12亿元,农牧民人均累计减负200元。近两年,全区共兑现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2.43亿元,为农牧民人均增收92元。“十五”期间,国家还累计为我区投入“三项扶贫资金”71亿元,平均每年解决10万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进步对农牧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2004年和2005年共争取国家资金近10亿元,实施了教育“两基”攻坚等重点工程,目前已有93个旗县通过“两基”达标验收;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实施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西新工程”和行政村通电话工程,全区广播电视混合覆盖率达92.64%,提前5年实现了所有行政村通电话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