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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将全部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网 | 时间:2008年02月29日

今后几年内,内蒙古将逐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为住房困难居民提供基本居住保障。至2010年,内蒙古城市及旗、县城区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将全部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