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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政投入发挥13倍放大效应

来源:中国财经报 | 时间:2008年04月01日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发挥放大效应,财政投入与其引导的社会投入之比达到1∶13。

  内蒙古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7年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项目的无偿补助、有偿支持和对优秀科技成果、产学研结合的奖励。当年,该项资金规模为1亿元,今年达到1.6亿元。

  自治区根据科技创新项目的具体性质,采取无偿补助和有偿支持等不同方式投入引导奖励资金。其中,有偿支持的初始比重为40%,以后逐年提高,直至大部分科技创新项目通过有偿方式支持。无偿补助包括拨款、贷款贴息、奖励等;有偿支持包括资本金注入、委托贷款等。所有项目都须经过专家评审论证和绩效考核。去年引导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自治区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联动的项目,包括高寒干旱地区水源热泵空调系统研发、现代草原畜牧业装备与设施研制、内蒙古马铃薯产业发展中关键技术的研究、示范与推广等;二是自治区重点项目,包括稀土钕铁硼永磁材料应用产品开发、锰酸锂动力电池及电动汽车研发和产业化、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与中蒙药二次开发及产业化等;三是“十一五”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重大专项项目,包括深层探地雷达研发与产业化、高压化成箔生产技术开发、太阳能并网发电等41个项目。上述项目共吸引企业和金融机构直接投资12.8亿元。其中,项目单位和企业自筹10.5亿元,银行贷款2.3亿元。财政投入与引导资金之比达到1∶13。同时,还为国家投入1.2亿元支持的12个项目匹配了资金,收到了放大投入、事半功倍的成效。

  2008年,自治区财政厅将与科技厅合作适时发布项目指南,建立有偿使用资金融资平台,建立和完善绩效考评机制。通过强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引导奖励资金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