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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一批择优选任副处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顺利结束

来源:不详 | 时间:2007年02月02日
这次择优选任工作,主要经历了5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和舆论宣传阶段。市委专门召开会议,提出这次择优选任工作的基本考虑和总体安排,明确了相关要求。同时,进行广泛宣传,及时解答有关问题,对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择优选任起到了重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这次择优选任,共有205名同志报名,市委择优办对报名者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查,确定170名同志符合报名条件。三是初选阶段。市委择优办对参选人员进行了资历评价,同时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的同志、选任职位所在部门或单位的主要领导、有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对参选人员的任职陈述材料进行了评价。依据资历评价和任职陈述材料评价成绩,确定92名同志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考评。四是综合能力素质考评阶段。在规定范围人员及评审小组成员参加的会议上,参选人员进行任职陈述,评审小组按命题对参选人员进行测试,并按标准打分。参加会议人员依据参选人员现场表现和有关要求,进行民主推荐。依据综合能力素质考评总成绩,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了拟任职位考察对象人选。五是组织考察阶段。通过征求意见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听取各方面对人选的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依据综合能力素质考评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认真对比分析,对24个职位的拟任人选提出了建议名单。
    择优选任是干部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这次择优选任工作,是市委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实际步骤,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切实贯彻了《干部任用条例》。7月中旬召开的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改进选人用人方式,在正常的干部调整交流的基础上,拿出一定的适宜职位,采取择优选任的方式选拔领导干部。择优选任领导干部,重点是在干部选任的酝酿、提名等环节拓宽渠道、扩大视野、增加透明度,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选,由组织上和广大干部群众按照选任职位的具体要求优中选优,体现了《干部任用条例》提出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要求。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特别是后备干部积极参与择优选任,及时把经过组织培养、德才素质较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后备干部选拔到相应的领导岗位上,体现了《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备用结合”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的要求。同时,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确定选任职位的报名条件,并对具体职位提出具体要求,既考虑了干部的基本素质,又考虑了相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工作阅历和经验,体现了 “按岗选人、适才适位”的要求。
    二是扩大了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择优选任工作采取“公开职位、自荐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资历评价标准以及整个择优选任工作的程序、要求,均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同志均可报名参选;资格审查结果和资历评价结果都及时、清楚地告知报名参选人员,实现了“阳光操作”;在资格审查、资历评价的基础上,采取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评委评价职位和测试的办法,结果产生后,有关部门安排专门人员接受成绩查询;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一定范围内的干部群众现场听取参选人员的任职陈述,确保群众“广泛参与、自主选择”。择优选任各个环节的工作,包括参选人员测试试题的命题和取卷、抽签确定评委、任职陈述材料评价,均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监审组进行监督,体现了“公正、公开”的要求。
    三是实现了“选拔优秀干部”与“储备后备人才”的有机结合。在这次择优选任工作中,有24名同志脱颖而出,这些同志实践经验丰富、德才素质较好、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年龄优势和专业优势比较明显,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选拔其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体现了“优中选优”的根本主旨,体现了后备干部“备用结合”的要求。同时,通过择优选任,一大批相对优秀的同志也凸现在组织视野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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