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国招商 >> 辽宁招商 >> 辽宁地区资讯 >> 正文

辽宁将严控资源性产品价格及公共服务价格

来源:沈阳晚报 | 时间:2008年05月09日

  物价上涨,困难群众的补贴标准,能否随之上调?5月8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辽宁省将建立物价上涨与适当提高对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标准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日前,省政府下发做好全省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将建立粮油、猪肉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并对其他生活必需品有一定数量的储备,确保重要商品不脱销、不断档,做到“以量稳价”。

  近期,全省将严格控制政府定价的资源性产品价格以及供电、供热、供水、燃气、城市公交等公共服务价格调整,对违反规定擅自出台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省政府将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责任。

  目前,全省仍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粮、油、肉、蛋、奶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制度,省政府要求相关企业严格遵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定。此外,通过加强农产品价格和涉农价费管理,加强农村市场粮、油、肉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管理,稳定农村“菜篮子”价格。

  今后一段时间,民生价格价费检查,将成为全省物价检查的重点。主要领域包括农资、医疗、药品、教育以及涉房收费,通过一系列价格专项检查,依法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针对当前影响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不确定因素较多的情况,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健全对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价格的日常监测。重点监测价格涨幅较高的生活必需品。跟踪调查市场供应、生产成本、销售数量、库存和价格动态,并健全价格应急调控预案,及时上报价格和市场异常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