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中心组人员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学习中,中心组人员还结合《决定》精神,就公积金中心如何贯彻落实我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实现转型振兴和构建和谐阜新“两个新突破”中建功立业展开讨论,通过讨论达到共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制定中心未来五年发展计划,为实现转型振兴和建设和谐阜新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针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现状,制定未来五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让更多的中低收入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二是建设和谐机关。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促进中心全面和谐发展。三是继续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难问题。始终坚持向中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倾斜的原则,在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四是加快住房公积金电算化步伐。要因地制宜,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电算化系统,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