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东部山区。面积3921平方公里,耕地42.2万亩,人口34.8万,有满、汉、朝鲜等13个民族。辖14个乡镇。
资源特点是“绿色屏障、四河之源、矿藏宝库、天然药园”。有林地420万亩,林木总蓄积228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2.1%,是辽宁重要的用材林基地和水源涵养林基地,也是全省四个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之一。大小河流103条,中小型水库55座,是浑、清、柴、柳四大河流的发源地。已探明矿产资源有金、铁、铜、石灰石、大理石等25个矿种,总储量约4.5亿吨。药用植物103科501种,人参、辽细辛、辽五味、北龙胆等名贵药材产量约1万吨。
2002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3.44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199万元,比上年增长15.7%。农民人均收入2638元。荣获了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农村卫生保健工作先进县的荣誉称号。
今后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及措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9亿元,年均递增10.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翻一番,实现1.4亿元,年均递增15.9%。三次产业比调整到18∶48∶34。农民人均收入3400元。把清原建设成山川秀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大县。主要措施:以生态大县建设为总纲,“五业并举”(特色种养、食品、医药、矿产、旅游),实现“双增”(财政收入增加、农民收入增加)。一是产业立县,培育县域经济支柱财源。着力抓好食品、医药、矿产建材三个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建设工业园区,壮大第二产业;抓好特色种养,以中药材、苗木、马鹿、食用菌等为主导产业,抓好林地资源综合开发,调优第一产业;开发生态旅游,搞好现代商贸流通,发展现代服务业,激活第三产业。二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构筑县域经济新格局。三是优化生态环境,营造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发优势。营造、保护好林业和水资源,改善生存环境;突出现代特点,体现生态特色,建设好县城和中心集镇;抓好农村失业人员转移和“再就业”工作,实施劳动力“放飞工程”,合理保护资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