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三项措施保监所节日安全
- 来源:不详 | 时间:2007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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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为确保十一节日期间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认真分析监管安全形势;采取三项措施,全力保障节日安全。
梳理隐患,加强防范。监所安排专门警力集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检查,重点加强要害部位、劳动现场和基础防范设施的检查。充分发挥狱政、狱侦耳目和罪犯的连保作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查。对请假、保外就医和开放式管理人员进行清理,需要收回监、所内管理的,坚决收回。加强对探视人员的检查,严防手机、现金、刃器具等违禁品流入监所。严格落实枪支弹药管理制度,确保枪支弹药管理的安全。
规范执法,保障罪犯、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十一3天法定假日期间,确保罪犯和劳教人员得到休息,并安排好罪犯和劳教人员的伙食及文体活动,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组织生产的,需经上级领导批准。
增派警力,加强值班值宿。节日期间,监所领导要亲自值班,值班于警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缺岗漏岗互相串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干警24小时在岗。监控室、警卫室、岗楼的值班干警要保持高度警惕,值班领导要严格查岗查哨,及时处置值班期间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