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际化运作方式生命人寿实行成本费率制
- 来源:不详 | 时间:2007年01月31日
-
据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高雯春介绍,人寿保险是一种长期储蓄保障,客户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保险公司承担相应定额保险责任。保险费又称保险价格。是客户为取得保险保障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价金。客户所交的保险费有两部分组成,即纯保费和附加保费。纯保费用于承担保险给付责任,即保险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死亡、伤害、满期、生存、年金领取等给付附加保费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开支,包括管理费和佣金。在不同的险种中,附加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有所不同,在每一保单年度,附加保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也不同。
据介绍,在国内,一般的保险公司是按一定比例发既收取纯保费也收取附加保费,而国际上流行的做法是成本费率制,保单本身按照应盈亏平衡点设计,甚至本身一些保险发达国家为“亏本”运作,如在美国,每一张保单保险公司亏损8.07%,日本亏损9%,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总量小于赔付金总量,完全靠保险资金的运作盈利来弥补,通常他们的资金收益率在13%左右。这种消费者得到了真正的实惠,产品回馈客户的空间被打开,保险公司可运作资金充足,实现了双赢,市场越做越大。生命人寿保险公司按照国际化运作模式,实行成本费率制,只收取纯保费部分,用于正常保险责任给付,附加保费几乎为零,体现了国际化经营理念从产品上就为客户着想,极大减轻了客户缴费,即所谓的保费“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