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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联手严查5家企业违法排污

来源:不详 | 时间:2007年01月31日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的利益,9月29日,市环保局、市监察局首次联手对我市5家企业污染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此次两部门首次联合挂牌督办的这5起环境违法案件包括:辽宁北方曲轴有限公司无污染物处理设施,废水直排;本溪满族自治县满泰源硫化铁矿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大碾子”,磨制矿粉并选矿;桓仁满族自治县金来矿业有限公司尾矿污水输送系统事故池容量过小,没有备用污水泵,事故状态下尾矿污水将直排人河流,污染环境;南芬区三遣河钢渣加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生产;平山区宏远集团再生资源九水分公司无任何手续开工建设生产。根据5家企业的主要违法事实,市环保局、市监察局根据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分别责令其限期治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停止违法生产、予以取缔、限期拆除设备、恢复原貌等。
  为彻底解决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问题,市环保局、监察局将对这5起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要求各县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对此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和问题,县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使挂牌督办案件中的环境违法问题得到限期、彻底解决。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将通过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联合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督查。对县区政府以各种方式干预环保部门执法的,环保部门及其他行使职权的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由监察机关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环保、监察部门还要求各环境违法企业,要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依法积极整治。各督办单位对被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企业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罚款、限期整改、停产、关闭等措施,多管齐下,从严处罚,确保查处到位,严防污染反弹。对于在挂牌督办期内不能达到要求的环境违法企业,应依法要求其立即停产治理。
  对于督办案件,环保与监察部门还将把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作为重要的监督手段,要求各县区要广泛宣传挂牌督办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跟踪报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这5件案件处理到位后,市环保局、监察局还将向媒体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监督,彻底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