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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和谐理念 培育和谐精神

来源:不详 | 时间:2007年01月31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原则中指出: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注重抓好和谐机关的建设。
  建设和谐机关,是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按照这一要求,机关党建工作必须努力在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民主集中制、转变机关作风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新的突破。必须将和谐机关创建列入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来,让创建和谐机关工作成为落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总体要求,适应在政府职能转变、机关工作由单纯管理变为主动服务的情况下,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平台,成为以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成果、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
  建设和谐机关,是解决机关党建工作薄弱环节的有效途径。当前,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分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缺乏有效手段,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活动形式单一、内容单调,缺乏生机和活力,少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作风不深入、工作效率不高等方面。尤其是部分机关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管理不严格,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些问题,必须从思想上、方法上、措施上着力加以解决。建设和谐机关,使机关党组织改进工作方式,拓宽党建工作渠道,创新活动内容,特别是把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体贴,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能有效地消除、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
  建设和谐机关,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客观要求。新形势下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必须把提高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通过和谐机关建设,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到机关党建工作中,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把教育人、关爱人、培养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支持机关干部参加各种学习和实践锻炼,推动岗位交流,使其不断增长新知识,积累新经验,掌握新本领,以更高更全面的素质投入到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机关部门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中,要按照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注重机关与人民群众、与被服务对象之间实行人性化服务,推行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