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学习贯彻监督法培训班
- 来源:不详 | 时间:2007年01月31日
-
11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学习贯彻监督法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福玉参加培训并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做好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这期培训班。培训班上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培训班主要精神;观看了监督法讲座录像;宣读了本溪市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福玉就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法提出要求。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法学习和宣传力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准确把握好人大监督的三个基本原则,即要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要坚持依法监督,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的关系。要准确把握好“三个确保”: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紧紧围绕贯彻监督法,建立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要不断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适应新时期监督工作的需要。继续系统学习法律,提高依法监督能力;加强调研基本功训练,提高研究问题的能力;坚持与时俱进,探索专项审议监督规律;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强化人大监督力度。要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中的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生、李淑云、陈芳洲,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大机关各厅委室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等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