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发布卫生安全预警公告——禁食河豚鱼
- 来源:不详 | 时间:2007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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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鱼因其味道鲜美,成为部分食客追逐的美味,最近市卫生监督所检查发现,我市有的餐饮单位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生命安全,市卫生监督所近日发布了“禁食河豚鱼”的卫生安全预警公告。
据市卫生监督部门负责人介绍,几乎所有6种类的河豚都含河豚毒素(TTX),毒素主要存在于河豚的性腺、肝脏、脾脏、眼睛、皮肤、血液等部位,卵巢和肝脏有剧毒。河豚毒素属已知的毒性最强的非蛋白质神经毒素,该毒素0.5mg就能毒死一个体重70公斤的人。河豚毒素中毒为神经性食物中毒,发病急而剧烈。最初感觉口渴,唇、舌、手指发麻,然后出现胃肠道症状,以后发展到四肢麻痹、失调、瘫痪,血压、体温下降,重症者因呼吸衰竭窒息致死。在日本,烹饪河豚鱼设有专职厨师,严格加工处理。在我国沿海和长江下游地区,因误食河豚丧命的,每年也有数十人。
河豚鱼为有毒食品原料,属于《食品卫生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各餐饮单位及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非法生产加工。
目前,我市尚无通过卫生部批准的河豚鱼加工、经营单位,擅自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行为是非法的。消费者如发现餐饮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可以向市卫生监督机构举报。举报电话:4870061、487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