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7年万元GDP能耗0.828吨标准煤,能源利用率约38%,终端能源利用率达54%,能耗水平位居全国省市第3位。
据新华社8月5日报道,浙江省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2007年,浙江省万元GDP能耗0.828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18%,能耗水平居全国省市第3位,仅次于北京和广东。
初步测算,浙江省2007年能源利用率约38%左右,比“十五”末提升约1.5个百分点;每千克标准煤产出GDP12.1元,比上年增长4.4%,年节约标准煤600万吨。
2007年浙江省终端能源利用率达54%,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能源终端消费结构进一步趋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