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6年,市中级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突出“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三项承诺”要求,精审判,严管理,强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平安台州”和推进台州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强化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927件,审结1863件,比2005年分别下降10.1%和13.1%,解决标的金额9.7亿元,执结案件383件。基层法院受理诉讼案件31582件,审结31465件,解决标的金额14.3亿元,执结案件18679件。
(一)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市中级法院受理杀人、抢劫、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一审重大刑事案件128件,审结128件,分别下降22.9%和25.1%,判处罪犯383人;审结二审刑事案件350件,上升8.4%。基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945件,下降6.5%,判处罪犯9237人。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1965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132人。严惩“六合彩”赌博和毒品犯罪,判处赌博犯罪分子356人,毒品犯罪分子556人。审结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82件,判处罪犯40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93件,判处罪犯11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6人。加强在刑事领域的人权保障,依法对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19件案件因证据不足被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依法为512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811名确有悔改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和司法宣传活动,发出司法建议96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法制宣传报道700余篇,以案讲法,引导规范社会管理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教育,服刑犯帮教、回访和维权工作机制逐步健全。
(二)注重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42件,审结1195件,分别下降2.4%和6.4%。审理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案件28件,为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提供司法支持。基层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5028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案件10611件,合同、房地产、金融、公司等商事案件14417件,进一步增进社会和睦,规范市场秩序。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优势,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1%,妥善处理了椒江乐客多超市系列债务案、黄岩亿嘉房地产公司改制案和玉环冰箱压缩机厂职工追讨劳动报酬案等一批群体性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积极探索协助调解员制度,温岭市法院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被最高法院收录《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手册》。健全快捷化解纠纷机制,运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19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0%。
(三)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中级法院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审结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51件,下降54.5%;审结涉及国家赔偿案件11件。进一步将异地审判范围扩大至所有行政诉讼案件,指定异地审判143件。最高法院在我市专题研讨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拟将异地审判这一“台州经验”吸收到司法解释中。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38件,下降20.7%。依法维持行政行为、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201件;依法确认、撤销、变更违法行政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36件;运用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经做工作后以原告撤诉等方式结案201件,上升12.3%。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诚信。市中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19件,执结383件,执行到位金额1.9亿元。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执结以特困群体为申请人等六类案件6147件,对受干预未执结的164件案件予以提级、交叉或指定执行。开展金融案件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拆除违章建筑等行政非诉案件专项执行,其中执结行政非诉案件4144件。强化执行措施,依法对449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认真实践“三项承诺”,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全市法院按照省高级法院提出的“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承诺要求,制定具体措施,逐项分解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落实便民惠民举措。在全省率先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制度,扩大救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加大救助力度,向35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7.6万元,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152万元,上升95%。加强诉讼保全工作,及时保全标的金额4.3亿元。加快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目前已有5个法院建成符合标准的立案大厅,健全立案、接访、咨询、流转等功能。建立导诉机制,实行一揽子告知和一站式服务,减少当事人讼累。市中级法院和1个基层法院的立案接待大厅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文明窗口”。建立和完善人民法庭自行立案制度,探索网上立案、预约开庭,在偏远乡村、海岛设立巡回审判站点36个,利用夜间、假日、休渔期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
(二)加强审判规范管理。为有效减少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实行电脑随机滚动分案,以控制审限为重点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健全审判、执行全程跟踪管理体系,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赢官司。巩固和扩大“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成果,通过专家授课、研讨观摩、明查暗访等方式,规范法官着装、庭审和接待等司法礼仪。深化审判公开制度,一审案件除依法不公开外,一律公开审理;二审公开开庭率达81.6%,比全省中级法院平均比率高33%;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全部网上公示,其他裁判文书逐步公开,并探索实行当庭送达。继续发扬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551件,有1人荣获“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
(三)综合治理“执行难”。市委召开执行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构建执行威慑机制,并下发《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市中级法院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发文,严肃查处拒不履行和非法干预执行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与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11家单位发出《关于建立执行威慑联动机制的联合通知》,在全省中级法院率先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开通台州法院执行网,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实现执行信息网上共享,同时通过报纸发布执行敦促令,250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债务。各县(市、区)已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并建立由237名综治骨干组成的执行联络员队伍,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框架基本形成。玉环县法院被省高级法院确定为全省首批6个“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之一。
(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规范首访接待和判后答疑制度,推行首访由案件原承办业务庭负责人或审判长与专职信访员共同接待,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信访情况通报和信访档案制度,集中清理信访老户案件,重大案件由院长约访、下访,包案处理。市中级法院接待来访1075人次,下降24.2%,其中院长接待日接待380人次,约访、下访97人次,进京上访下降64%。全市法院来信、来访分别下降37.6%和25.2%。
三、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市中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指导与监督职能,强化监督制约,加强业务指导,夯实基层基础,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一)履行审判监督职责。严把二审和再审案件的质量关,审结二审案件138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19件。立案复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14件,依法再审42件,审结37件,改判16件。审结检察机关各类抗诉案件1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6件,维持9件,以调解或撤诉等方式结案3件。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68次,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177件。
(二)强化内部监管制约。发挥院、庭长审务监管职能,加强对诉讼过程和诉讼结果的监督,开展庭审巡查评议活动,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市中级法院组织评查案件840件,定期研析发回改判案件,追究差案责任4人次,法官审判责任意识逐步增强。为推动我市法院工作创优进位,首次对基层法院实行业绩考核,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三)加强审判业务指导。举办业务研讨、座谈,就立案、审判、执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形成共识,与检察、公安机关就留所服刑考核、办理“六合彩”赌博案件等问题形成指导性意见。开展少年刑事审判、缓刑适用和公开审判等专题调研,创办《台州审判》刊物,建立重点调研课题制度,推动调研工作进步,在全国、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上有12篇论文获奖,获奖等次和数量均名列前茅,创历年最好成绩。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考评和指导,制定服务新农村实施意见,及时召开现场会,有力保障新农村建设。
(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两庭”建设稳步推进,有2个人民法庭新建审判办公用房,3个人民法庭完成立项选址。内部局域网陆续建成,信息网络化逐步完善,实现法院三级专网联通,13个人民法庭采用电子签章系统制作裁判文书。目前,省级“五好人民法庭”覆盖面达到95%,2个人民法庭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
四、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努力提升队伍素质
市中级法院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加强荣辱观教育,积极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和文明机关,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审判业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通过专题辅导、知识测试、案例研讨,广大干警加深了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通过座谈、发函征求意见,进一步查摆和整改突出问题;通过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以先进典型引路,增强干警争先意识。全市法院有23个集体和36名个人立功受奖。
(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积极组织本级培训和选送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法院培训,培训人员500多人次。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邀请知名学者、资深法官讲课,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提升法官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全市法院有25人通过2006年司法考试,合格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市中级法院连续五年对全市执行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司法警察技能训练,在全省法院法警技能比武中获团体总分第一和两个单项第一。
(三)注重人才培养选用。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市中级法院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按照德才兼备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协助党委选任基层法院院长,完成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审判长选任工作,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法官到市中级法院任职,进一步激活和完善法院干部选用机制。
(四)狠抓队伍廉政建设。丰富廉政教育载体,开展警示教育、述职述廉和家庭助廉活动,深化廉政承诺、谈话告诫制度,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集中清理干警家属从事诉讼代理、经商活动情况。加强案件督查工作,严格违法审判责任,健全惩防腐败体系。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一年来,市中级法院深入学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并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专项整改活动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切实整改提高。制定《关于加强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来信和联络工作的实施细则》,设专职联络员,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交办的代表建议均由院领导领办,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并落实针对性措施。对闭会期间收到的代表、委员来信,落实专人办理,逐一答复。加强司法执纪监督,新聘请19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邀请40多人次旁听庭审、视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中级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困难,主要有: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要求,一些法官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淡薄,妥善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少数案件质量不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够统一,涉诉信访总量居高不下;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司法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执行难问题有所缓解,但仍未根本解决;法院基础建设和办案经费保障还有不少困难,部分法院“两庭”建设相对滞后,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资金明显不足,影响审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述问题与困难,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逐步予以改进和解决。
六、做好2007年人民法院工作
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继续狠抓队伍建设,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为构建“和谐台州”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保障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立足服务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把妥善化解矛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把确保社会稳定作为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公正司法的出发点,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度。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使法律得以正确适用与遵守,从而推进民主法治,促进社会诚信,激发创新活力,实现社会和谐。
(二)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以维护稳定为首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保障人权,依法适用缓刑、减刑、假释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把死刑一审案件质量关,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和核准工作。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探索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互动的纠纷解决机制,注重案结事了,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推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落实“三项承诺”。以实现诉讼经济与便利为目标,继续推进立案接待大厅建设,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健全司法救助制度,规范诉讼、执行收费,切实减轻群众的诉讼经济负担。以实现司法公正与规范为目标,继续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运行机制,加大评查监督力度,保障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胜诉。以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为目标,继续加强执行工作,着力解决执行不力、不公问题,努力确保胜诉判决得以执行。深化执行威慑联动,凝聚破解合力,继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局面。
(四)切实规范内部管理。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庭审秩序为重点,开展庭审示范观摩、评议指导活动,增强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职业形象意识。加强对审判、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院、庭长的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经常性质量评查和通报制度,逐步完善对基层法院的考评机制。稳步推进实施《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健全繁简分流审理模式,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和完善审判组织和审判机构的议事程序。
(五)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加快部分基层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和人民法庭的建设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审判管理和司法服务水平。开设对外宣传网站,逐步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和审判业务规范性文件。认真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诉讼收费大幅减少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重视支持,逐步解决基建欠债、办案经费紧张等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局观、荣辱观和群众观,形成法官群体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积极搭建学习教育平台,增强法官审判技能,同步提高调研水平。重视人才培养,关心干警生活,健全激励机制,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坚持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加强审判纪律督查,引导法官崇廉尚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推进台州法治建设、构建“和谐台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