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两个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976人,提起公诉9655人。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牢固树立正确稳定观,采取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加强捕诉衔接等措施,整合办案资源,集中力量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针对我市治安形势,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及禁毒等专项行动。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型犯罪等严重影响我市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持适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打击,震慑犯罪分子。共批准逮捕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173人、提起公诉1222人;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34人、提起公诉26人;批准逮捕“六合彩”等赌博犯罪嫌疑人185人、提起公诉372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644人、提起公诉583人。
二是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突出打击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4人,提起公诉378人。如温岭市繁昌油脂厂应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用油案件,市检察院积极介入,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在公安机关提请审查的次日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确保打击效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三是重视和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重点地区的整治。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取“举报宣传周”等形式,做好检察环节的“法律六进”工作,两级检察院领导带队到企业、乡镇、街头进行法制宣传20余次,全市检察机关向群众分发法律宣传资料9000余份,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1000余篇。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廉政建设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9件144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工作先进单位,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是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坚决把工作重点放在查办大案要案上,进一步强化侦查一体化建设,加强对全市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整合资源,增强办案合力。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70件,占立案总数的66%,查处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21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3人。
二是认真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以反渎职侵权部门机构更名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克服案件线索匮乏、人手少力量弱等困难,加大打击力度,共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件13人,查处县(处)级干部1人。
三是深入开展反商业贿赂斗争。认真贯彻中央的总体部署,深入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65件84人。在专项工作中,两级检察院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在市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协调下,共立案查办发生在电力和医药卫生两大系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0件45人,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预防工作。结合办案不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加强预防网络建设,已与台州电厂、移动公司等15个行业、部门建立联合预防机制。深入开展桐柏抽水蓄能电站、台金高速公路、台州二期经济适用房建设等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建立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有劣迹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市场准入限制,遏制和减少了行贿犯罪的发生。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把保障司法公正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把诉讼监督作为检察机关推动台州法治建设的主要切入点,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有力地促进了执法和司法的公正。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得到惩处、无罪的人不受错误追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共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0件;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4件、撤案64件,追加逮捕158人、不批准逮捕496人,追加起诉100人、决定不予起诉112人;切实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14件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刑事诉讼监督多项工作在全省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进一步深化驻所检察工作,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各类人犯的监管。共纠正不当减刑、不当假释、不当保外就医、不当暂予监外执行122件(次),纠正刑期计算错误72件,通过检察建议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17起。进一步加强对超期羁押的检察力度,有效地防止了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监所检察工作在全省考核中列第三。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以办理抗诉案件为重点,全面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各项业务。共立案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39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和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共30件,已改判21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已被法院采纳18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保护新途径,与财政、审计、国资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合防控机制,通过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0多万元。注重检察整体监督实效,努力扩大办案效果。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件民事申诉案件中,发现黄某某等7人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的犯罪线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后,7人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得到了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肯定。
四、立足于和谐建设,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转变执法观念,改变工作方式,坚持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一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和注重效果的原则,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与公安、法院联合发文,对因邻里纠纷等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伤案件,根据具体情况,慎用刑事措施。对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的案件,以及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77人、不予起诉98人,确保办案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是认真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困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等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共接待和处理各类首次信访案件1291件,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临海市人民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认真做好当事人对法院正确民事行政裁定、判决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119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上访老户适时救助,解决其实际困难。围绕“访民情、解民忧、促和谐”主题,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检民恳谈”活动,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诉求,努力为民排忧解难。
三是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着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严防违法办案、不文明办案等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拟作撤案、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44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启动监督程序,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确保侦查权的正确行使。制订和完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办案实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纠正、评估和责任追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依法、文明、安全办案。加强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对2003年以来撤诉的、采取强制措施后作不起诉处理的等五类案件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扣押冻结款物的清理力度,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已全部清理完毕。
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1个集体、37名干警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记功表彰,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和三门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
一是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上级检察院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深入查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检察干警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组织开展首届全市优秀检察官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公正、文明、清廉的检察官职业精神,树立检察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有一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有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检察官”。
二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干部协管力度,配合两级党委做好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基层检察院的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队伍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修订完善集体廉政承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88人(次)、重大事项报告25人(次)、任前廉政谈话43人(次),党风廉政工作在全省考核中获第二名。
三是大力推进检察官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岗位技能训练、业务培训和竞赛活动,结合日常工作,以练促学,干警业务能力普遍提高。加强学历、学位教育,不断优化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市检察干警本科学历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已占全体干警总人数的80%,其中硕士28人。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培养专家型检察官。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在省级以上理论刊物发表论文28篇,多篇理论文章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理论调研评比中获奖。
四是加强基础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检察基础工作,讯问监控系统、民事行政检察网上办案系统、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等已初步实现一体化应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已初步建立与公安、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了《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若干规定》,完善对审判活动的协调制约机制。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的科技强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深入学习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全面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代表的议案、建议。市检察院对1件代表建议、6件交办案件,全部严格按期办结,并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正式报告。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庭审活动、观看审讯办案实况录像,两级检察院领导到全市两级人大、政协及纪委、法院等部门征求意见316次,发出征求意见函951份,虚心听取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办案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办案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办案周期过长,个别案件质量不尽人意。二是检察基础建设总体进展还不够快,检务保障能力薄弱、装备落后等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三是队伍素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少数干警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能力不强,队伍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个别干警违法违纪隐患仍然存在。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深化“以人为本、注重创新、固强补弱、争先进位”工作目标,着力在“强基础、严规范、重效率、求公正、促和谐”工作要求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台州“两个社会”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促进和谐建设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服务大局、促进和谐的能力。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台州社会面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根据台州治安状况,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加大力度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当宽则宽,对轻微刑事犯罪,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宽缓处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
三、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集中力量查办现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着力查办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产权交易、医药卫生、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认真贯彻《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以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的职务犯罪为重点,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高预防效果。
四、强化诉讼监督,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全面开展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立案监督要把重点放在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上;侦查活动监督既要依法监督纠正漏罪漏犯,又要依法监督纠正各种违反诉讼程序、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刑事审判监督要着力加强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案件的抗诉工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要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动态监督和超期羁押的预警工作;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要综合运用抗诉、再审建议等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并切实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要结合诉讼监督,坚决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增强人民群众对执法和司法的信心。
五、加强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以建立“三位一体”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对办案实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制改革,不断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切实加强侦查指挥、证据收集等科技装备建设,增强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以“作风建设年”为载体,深入开展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专业化建设,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和工作指导,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