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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工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政策

来源:丽水引资网 | 时间:2007年04月02日
策。
  一、总则
  1、遂昌县工业开发区由妙高工业园区、云峰工业园区和石练工业园区组成。
  2、妙高、云峰工业园区为综合园区,石练工业园区为食品、竹木加工专业区。
  二、财政奖励政策
  3、境内入园新办工业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全免,上交的其他财政收入(增值税)留县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三年上交的财政收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下同)留县部分50%奖励给企业。  4、外商(含港、澳、台商,下同)入园新办工业企业,除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外,自投产年度起前五年上交的财政收入留县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五年减半。
  5、县内外入园新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厂房、设备、土地三项之和,下同)5000万元以上按第四条执行。
  三、土地优惠政策
  6、工业用地按低于成本价出让,妙高园区基准价5万元/亩,云峰园区基准价4万元/亩,石练园区基准价4万元/亩。土地使用年限50年。
  7、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基准价基础上再给予优惠。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惠10%,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惠20%,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惠30%,投资额4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惠40%;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自达产之年起,分三年返还企业全部购地款。
  8、对外商投资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供地优惠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9、企业已获得的园区土地使用权,若改变土地用途、闲置一年或二年内不投产的,政府有权收回。
  四、收费政策
  10、县属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一口价”收费,有下限的按下限收取;没有下限,按上限的30%以内收取。
  五、标准厂房出租政策
  11、由工业开发区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出租价为每月每平方米4元。
  12、进入园区租赁厂房的企业,妙高、云峰园区其固定资产投资额需在50万元以上,石练园区在30万元以上。
  六、融资政策
  13、实行工业开发区“封闭运行”的融资政策,入园企业以所购开发区的土地为抵押,县政府授权工业开发区投资公司对银行承诺以开发区供地价回购,银行按供地价款额度贷给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并由工业开发区监督封闭运行。企业厂房建成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使用权证》后,再凭证继续向银行贷款。
  14、成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为开发区内中小工业企业提供抵押担保服务。
  七、用水政策
  15、开发区内企业使用县城供水系统的,其水价按城区工业用水价优惠20%执行。
  八、配套设施政策
  16、工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园区内“五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水(给排水)、通讯、通有线电视、土地平整。
  九、入园条件
  17、入园企业投资额妙高园区须在500万元以上、云峰园区须在300万元以上、石练园区须在100万元以上。入园企业的投资密度妙高园区须在50万元左右/亩,云峰园区须在40万元左右/亩,石练园区须在30万元左右/亩。
  18、外商投资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先入园。
  十、其他
  19、开发区内企业除享受该政策外,还享受县政府出台的《遂昌县培育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若干政策》。以上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帐证健全,相关条款之间的优惠政策与现已实行的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查补收入不提奖励资金。财政拨付给企业的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20、本政策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出台的遂政发〔2002〕50号文件停止执行。本政策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