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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特大贩卖假烟案日前宣判

来源:中国丽水 | 时间:2007年04月02日

涉案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的浙江缙云特大贩卖假烟案日前宣判,案件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团伙的其他成员也被处重刑。

此案主犯为浙江缙云人李洪卫。2003年7月,他与其妻樊莉联系上了福建的一名假烟贩子,购入了第一批伪劣卷烟,假烟的暴利让夫妻欣喜若狂。

随着“购售渠道”的逐步形成,他们销售的假烟量与日俱增,于是,夫妻俩又雇佣了胡锦龙、蒋道保和俞英大等人帮忙,负责伪劣卷烟的运送和销售工作。

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他们的销售范围辐射到浙江丽水、金华,以及江苏和上海等地,他们还设立专门的销售点,建立起庞大的烟草购销网络,俨然成为一个“地下烟草专卖局”。

2005年12月,李洪卫购进的伪劣卷烟被警方查获。由此,这一特大贩卖伪劣卷烟案也随之浮出水面。不久,李洪卫与其妻樊莉分别被抓获,此后涉案人员相继归案。

此案已查获的“中华”“大红鹰”“利群”“三五”等各类伪劣卷烟共计16万余条,标值人民币1300余万元,这一团伙违法所得270余万元,涉案达2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