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能源建设创效益
- 来源:云南引资网 | 时间:2007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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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抽样调查,建一户沼气池,每户年可节柴2~3吨,同时还可以提供3吨以上的优质有机肥;农村改灶,每户年可节柴1吨。以此测算,全省建成的150万户沼气池,年可节约450万吨薪柴;农村改灶节约的薪柴,按每亩中幼林地薪柴量4吨计,仅农村沼气池的效益,就相当于保护了110万亩林地。按每户沼气年平均产气500立方米计,则全省农村每年相当于增加了54万吨标煤的优质能源。云南林业“十五”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双增长”,云南森林覆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目前已达到49.91%,这其中就有农村能源建设做出的积极贡献。开展农村沼气建设,有力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养殖业的发展,有利于改良土壤和培肥地力,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有利于发展生态农业,有利于改善家庭和环境卫生,有利于解放妇女和转移农村劳动力,有利于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发展沼气,农户每年可节约薪柴、煤炭、液化气和电费等能源消耗的支出500-800元,促进养殖(猪、鸡)增收100元以上,施用有机肥有利于农业生产改善产品质量和提高产量,同时减少了购买化肥、农药和节约电费等项的支出,平均创经济效益约千元。按此推算,全省沼气建设年创经济效益已经超过12亿元。此外,农村能源建设累计完成农村改灶,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建设秸秆气化供气站,以及在山区推广微水电和在农村开展“三窑四坊”节能工作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农村能源建设已经在开发和节约两个方面,形成年相当于开发和节约400多万吨标煤的能力,创综合经济效益约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