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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

来源:国家生态网 | 时间:2008年03月14日

  为提高林业产业在新农村建设的贡献率,以山区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为根本出发点,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云南省坚持九项基本原则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

  一是坚持统筹廉顾、全面协调、均衡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林业生态和产业两大体系建设的关系,实施能源沼气等林业六大生态建设工程,为林业产业发展培育后备资源;发展林浆纸、生态旅游等八大产业,实现可持续经营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二是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充分尊重山区农民的意愿,政府给予的引导、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向林业产业流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产业。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云南山地条件下林地立地条件差异大,基地建设必须按树种生态习性,布局于其最适生存区,立地质量好的地块,形成相对集中连片和一定规模,确定林产品加工规模和林产工业发展速度。

  四是坚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的原则。对林业八大产业优化排序突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单项林业产业,按树种生态习性,打破行政界限,规划相对集中的产业带和骨干企业群体,全省范围内几个较大规模的林业特色经济区域,实现产业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

  五是坚持合理开发利用多种森林资源的原则。从木材利用转向多资源利用,从单纯生物资源利用转向景观资源利用,把林业产业建设成多门类的产业体系,以适应人们对森林和林产品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