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国招商 >> 云南招商 >> 云南地区资讯 >> 正文

云南省人事厅分阶段推进四项制度实施

来源:云南日报 | 时间:2008年03月31日

  云南省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实施后,省人事厅就四项制度在全省行政机关的启动实施作了认真部署,并提出做好学习宣传、服务承诺、督察落实、绩效评估四个阶段工作,确保今年云南省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月份为学习宣传阶段。省人事厅积极参与筹备了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和省级行政机关千人培训大会;研究拟定了《云南省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意见》;与省政府督察室牵头,对4个州市和20个省直部门进行了检查和督察;设计印制《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宣传标识,并于3月29日,统一发放到全省6397个乡镇以上行政机关、3000多个县级机关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和近1000个独立办公的参照管理单位悬挂。与省监察厅共同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四项制度”学习培训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四项制度”培训考试的通知》,把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学习培训范围。通过学习宣传阶段,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进一步熟悉了四项制度内容。确保了实施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4月1日至30日为服务承诺阶段。将制定服务承诺实施计划,安排省级49个部门依次实施公开承诺;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服务承诺内容主要公示渠道;指导各级各部门结合岗位实际,科学合理安排服务承诺的内容及时限;全面检查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四项制度”的具体制定情况并做好绩效考评,以典型引路促工作推广,使各级各部门有步骤地、科学合理地向公众公示服务承诺内容。5月1日至7月31日,为专项督察阶段:将围绕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项督察计划,按计划分地区、分组实施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实施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8月1日至10月31日,为绩效评估阶段:将对实施“四项制度”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存在的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为2009年《云南省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条例》的立法工作做前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