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藏语意为“帐篷、兵营”。原西藏地方政府在抗击克什米尔的森巴(锡克族)军队入 侵时,蒙古人甘登次旺率兵打败森巴军队后曾在此扎营,由此得名。清代在此设宗。1959年 10月8日噶尔县成立,隶属阿里专区(地区)管辖至今。县址曾几度迁移,1988年9月迁到狮泉 河镇至今。噶尔县地处西藏最西部、沿森格藏布和噶尔藏布流域,是西藏18个边境县之一。面积17197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0.89万亩。总人口0.98万。辖4个区,1个镇,11个乡,36个村民委员 会。该县四周环山,中部低平,平均海拔4350米左右,最高海拔为6554米。目前已发现的矿种有煤、硼、盐、铁、铅、金、水晶石等。该县经济以牧业为主、农牧业相结合。民族手工业仅为少量家庭作坊,主要生产氆氇、木碗等。噶尔县境内的主要公路有三条,即叶狮公路、阿日公路和黑阿公路。境内公路里程达498 公里。狮泉河镇,既是阿里地委、行署的机关驻地,也是噶尔县府的驻地,镇区建筑总面积为1133 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