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府采购矿山设备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的公告
- 来源:不详 | 时间:2007年07月05日
-      根据供应商对我中心发布的“自治区政府采购矿山设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XJZFCG(GK)2007-028)(招标公告编号:XJZFCG(GK)2007-028)提出的相关问题,我们进行了    认真的研究。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的修改和补充。    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该修改和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约束    力,招标文件中与本修改和补充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和补充为准。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本修    改和补充材料后,请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一、第6包中发电机组,规格型号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为准,备注部分只作为参考,不作    招标依据;其中2台小型柴油发电机组配一台同期配电柜。    二、第6包中的配电箱,因无法确定设备的具体技术要求,取消招标。    三、第4包中设备液下泵65QV-SP和40PV-SP,其液下深度一般指常用的深度,即65QV-SP液    下深度为1200mm,40PV-SP液下深度为900mm。    四、第5包中耐磨砂泵,原技术参数:型号6PNJ,电机型号:Y250M-4,功率:55KW,    Q=350m3/h,H=30m。现将技术参数更改为:型号6PNJ,电机型号:Y315S-6,功率:75KW,    Q=330m3/h,H=30m。    五、第3包中浮选机设备无工艺配置图,按照招标文件单组招标。    六、第11包中彩棚布的材质和规格按照市面常规要求。钻头钻杆的连接方式采用锥度连接。    备注: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联系人:苗 雷 夏乙文    联系电话:0991-2300553 0991-283060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