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北郊,距城市中心19公里。辖区面积400平方公里,人口10.8万人。辖区内有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总公司、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新疆矿业集团、新工水泥厂等大中型企业。吐—乌—大高等级公路和216国道横贯区内,区内多条石油、煤炭铁路专线与主干线连接,交通十分便利。
东山区工业园区占地4.5平方公里。其中,一期东山工业园,占地843亩,已进驻16家企业,以建材为主。二期金河工业园区占地5860亩,正在进行开发建设, 计划2003年底实现“五通一绿”,企业可入驻进行建设。
东山区作为乌鲁木齐城市北扩的工业区,紧紧抓住市政府加强对工业城区政策支持的机遇,以建工业强区为目标,大力整合资源,着力构建“石油化工、新型建材、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加工”基地。
东山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实施“全天候、全过程、保姆式”服务管理模式,简化各项办事程序,为投资者提供高效率的优质服务。
产业导向及投资重点
1.城乡基础设施;
2.新型建筑材料,石油化学工业下游产品加工业;
3.农牧业综合开发及其产品深加工;
4.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
优惠政策
在实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东山区在企业扶持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来区企业快速发展。
1、兴办生产性企业,年上缴区级财政税收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均给予3年的财政奖励。
(1)区级财政税收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第一年按35、第二年按30、第三按25的比率予以奖励。
(2)区级财政税收在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第一年按45、第二年按40、第三年按35的比率予以奖励。
(3)区级财政税收在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第一年按55、第二年按50、第三年按45的比率予以奖励。
(4)对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区级财政税收达到4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一厂一策”的财政奖励。
2、参与东山区城乡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者将给予特殊奖励。
3、兴办三产企业,年上缴区级财政税收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按30的比率给予三年财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