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全省财政总收入一年内突破400亿元、500亿元两个大关,全年达到533.5亿元,比上年增长41.2%,增收额达到155.6亿元,是建国以来我省财政增收最多的一年。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5.2亿元,增长37.7%,增幅居全国前列。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强势增长,拉动力显著提高。全年全省四大税种共计完成税收421.3亿元,同口径增长42.2%,增收125.1亿元,占到财政总收入增量的80.4%,拉动总收入增长33.1个百分点,充分显示了宏观调控和经济发展的积极成果。
财政支出在重点支持生产、建设的同时,确保了工资、社会保障等重点公共预算支出的需要,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执行515.3亿元,比上年增长24%,执行进度是近5年来最好的一年。其中基本建设支出增长18.2%,水利和气象支出增长27.4%,林业支出增长2.3倍,科学支出增长16.5%,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18.1%,医疗卫生支出增长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增长15.4%,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增长25.5%,公检法司支出增长25.8%,文体广播事业费增长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