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经济开发区
- 来源:枣庄政务网 | 时间:2007年03月07日
- 一、开发区简介
该区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审核确认的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南区为22平方公里的工业区,以技术密集型产业、现代制造业和加工工业为主,内设高科技产业区,牛仔服装产业区、机电产业区、热电产业区等;北区为8平方公里的市中区新城区和枣庄经济开发区行政办公区。
二、基础建设
该区先后投资3.2亿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11平方公里的起步区“二横三纵”主干道框架已形成,达到了道路、排水、排污、供水、供电、供热、通讯和土地平整“七通一平”,首期建成5万平方米的标准工业厂房,具备了良好的对外招商和成片开发条件。
三、投资及产业状况
目前已有韩国、美国、沙特、香港等近10 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来开发区投资办厂,南郊热电联产、海扬中泰服装、海之杰服装、飞艇制造基地等11个过亿元项目入园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0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境外资金6000万美元,就业人数达到2.6万人,初步形成了以纺织服装(28家企业)、机械电子(20家企业)为主导,橡塑制品、食品加工、木制品、新材料为补充的产业发展格局。纺织服装行业已成为中国四大文化衫生产基地和长江以北最大的牛仔服装生产基地。机械电子产业主要产品有汽车保修设备、高低压开关柜、机床、台式钻床、气动元件等。液体电池、碳纤维材料、光电材料等成为新的投资热点。
四、优惠政策
财政政策:凡进入开发区的项目,建成投产后依法纳税,前三年国、地税区级留成部分的全部及后两年国、地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由财政部门用于支持纳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或进行技术改造。
收费政策:投资新建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时,只收取工本费。新建工业项目建设期内,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投产后5年内减半征收。
土地使用政策:新建工业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执行评估的最低地价,使用期限可达50年。外来投资新上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强度、技术含量等指标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
五、发展规划
经济开发区以打造一流省级开发区为目标,按照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传统优势产业为支撑、生活服务和物流商贸相配套的现代化新型工业园区。
六、联系方式
枣庄市招商局:电 话:0632-3227620 ,3691558 传真:0632-3221088
E-mail :tozcjk@163.com 网址:http://www.zzwj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