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召开的潍坊市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大措施力度,努力实现节能环保工作的新突破。日前,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市环保局局长李春水。
李春水说,近几年来,我市的节能环保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市场化建设与运营,依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有限的资源和环境容量已经接近最大承受能力。目前,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六分之一,人均占有耕地仅1.39亩,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80%的电力需要网供,90%以上的煤炭需要市外采购,动力机械、纺织服装、造纸包装等支柱产业60%以上的原料依赖市外采购或进口,资源紧缺已成为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要想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环境里实现节能环保的新突破,就必须坚持发展能耗低、少污染或无污染的项目,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李春水说,节能和环保是密切联系着的,高消耗势必带来高排放,造成高污染。下一步我们要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转移,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能耗低、少污染、无污染的项目。他具体介绍说,环保局将按照点、线、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切实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是对排污企业要逐步开展排污许可试点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四是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责任书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责任书,将总量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及有关企业、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确保责任书的完成。五是加强环保执法工作,依法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治理,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顿。同时,加大现场检查频次,依法严查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李春水告诉记者,除继续抓好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落实工作和生态市建设的阶段性工作外,我市还将继续组织搞好各类生态市创建活动。在市区和寿光市已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的基础上,要力争青州市在年内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诸城、高密、安丘、昌邑等市,要根据各自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具体的创建规划。另外,我市还将积极开展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以增强全市人民的环境意识,努力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同时,把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与市场化运营作为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的重要载体和监管重点。对还没有建设完成的,要协调督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对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要加强市场化运营的监督管理,确保出水水质。在此基础之上,还要进一步加大对进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保证进水水质。(记者 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