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日照市确定统一时间对普通高中录取新生进行注册。每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间限定在8月5日前完成,逾期录取的普通高中生不予注册。 照市教育局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贯彻职业教育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深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管理力度,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宏观调控,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明确统筹管理的目标。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职、普招生计划,统一制定中考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管理命题、志愿填报、考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形成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统分结合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计划财务、师范教育、招生、教研室和监察室等有关职能科室的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十一五”期间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普及高中段教育的前提下,实现到2010年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发展目标。要求各区县按照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分级管理的要求,合理确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规模,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定普通高中发展规模。
根据本地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确定年度普高、中职招生指导性计划,明确“十一五”期间每年的招生任务。各区县每年的初中毕业生数、高中段招生总数、高中段招生职普比例、普通高中招生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经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执行,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年度计划实施和上级下达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要求各区县2007年中职、普高招生比例至少达到4:6,并确保今后几年中职招生所占比例逐年提高。
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根据市、县两级共同确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指导性计划,确定统一时间对普通高中录取新生进行注册。每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间限定在8月5日前完成,逾期录取的普通高中生不予注册,以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宏观指导。督促招生学校落实各项招生政策,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规范招生行为,打破招生中的部门和地方保护,避免抢拉生源,恶性竞争,创造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中考招生环境。要及时检查评估年度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对招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