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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开放(横向经济联合)优惠政策

来源:青岛引资网 | 时间:2007年02月02日

    1、实行工业用地价格优惠,可以采取出让、出租或以土地作价入股等形式。出让金可采取分期付款或以其它条件抵顶补偿。
    2、在企业依法纳税的前提下,所得税,第一、二年将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全部返还;第三至第五年各返还50%。增值税,第一、二年将企业上缴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返还50%。
    3、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电贴费按450元/KVA标准收取。免收网改费和生产性电热空调设备附加。
    4、国家政策范围内的收费,在本市权限内,一律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收取,并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5、对高新技术或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的企业和项目,可建议金融部门优先提供贷款。
    6、对市外随企业迁入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凡要求将户口迁入即墨市的,可以办理免收户口增容费手续。户口迁入后,在住房、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7、劳动部门做好劳动用工的基础工作,积极协助企业招收各类用工,及时组织吸收市外人才,满足迁入和横联企业的需求。
    8、对为即墨市牵线搭桥,促进横向经济联合引进资金、项目、技术的有功人员,由受益单位根据事前协议或视受益情况给予一次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