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 胶南市文化艺术中心2区夜景照明工程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
| 结构形式: 框剪 | 工程类别: 其它 | |
| 工程地点: 胶南市隐珠镇南海路南侧,泉城路西侧 | 计划工期(天): | |
| 工程规模: | 预计造价(万元): | |
|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号: | |
| 建设单位: 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高玉明 053285171279 | |
| 招标代理: 青岛光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金鹏 053285170112 | |
| 招标内容: 胶南市文化艺术中心2区夜景照明工程 | ||
| 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夜景照明及相关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资信优良,业绩优良,重合同守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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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类工程界定: | ||
| 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胶南市文化艺术中心2区土建工程已经竣工,现就该项目的夜景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胶南市珠海东路163号光大商务中五楼 项目名称:胶南市文化艺术中心2区夜景照明工程 工程地点:胶南市隐珠镇南海路南侧,泉城路西侧 二、报名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夜景照明及相关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资信优良,业绩优良,重合同守信誉。 三、报名单位于2007年2月26日至2007年3月3日,每工作日的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青岛光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胶南市珠海东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7112室),参加资格预审。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200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应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4、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相应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的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及劳保证明材料。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上一年度的市场行为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四、招标人根据报名要求从报名企业中选取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招标人: 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招标人联系人 高玉明 联系电话 (0532)85171279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光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5170112 2007年2月26日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资格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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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报名期限: 2007年02月26日09时 — 2007年03月03日16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