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所有中医医疗机构将被列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
- 来源:临沂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 时间:2007年03月15日
- 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所有中医医疗机构将被列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
减轻农民负担,我市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起就将部分县列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在这些县中,中医医疗机构已经被列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今年,我市除试点县外其他县区的中医医疗机构也将被列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
今后,中医药(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和中成药)、非药物疗法(针灸、推拿、拔罐等)和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其门诊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非药物疗法和中医适宜技术住院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20%,中医药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