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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部门对13类食品情况进行检查不加贴“QS”最高罚20万

来源:莱芜日报 | 时间:2007年03月08日
    近日,市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对13类食品的“QS”加贴情况进行了检查。按照规定,凡是今年1月1日后生产的茶叶、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13类食品,不加贴“QS”标志都不能在市场上销售。本月起,生产销售没有“QS”认证的食品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这13类食品2005年1月1日已被纳入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之后有长达2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企业可以通过整改申请生产许可证。今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无证生产查处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根据总体部署,1月1日至2月底为整改过渡期;3月1日至12月底为严格执法期。发现生产销售无“QS”标志的食品,市民可拨打12365电话举报。
    3月5日上午,质监部门的执法人员走访了市内一些超市和市场发现,在这13类食品中,酒类、淀粉、糖果、饮料类等产品加贴“QS”标志的情况比较好,但一些水产加工品、蛋制品等食品标志执行情况一般,茶叶加贴“QS”标志的情况也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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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的缩写,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此前,国家质监总局已从2002年起,陆续对米、面、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5大类食品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至此,我国就完成了对全部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据悉,国家质监总局计划在今年将所有种类的食品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届时所有食品都将加贴“QS”标志。

 
记者 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