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活动
- 来源:不详 | 时间:2007年02月16日
- 近日从环保部门获悉,为加强我市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景区生态环境质量,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申报活动。
据了解,申报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范围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其他生态环境良好的旅游景区。申报条件包括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编制或修订旅游区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旅游规划等;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旅游区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旅游区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旅游区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达到《山东省生态旅游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试行)》,并且对照考核指标自查得分在180分以上等。申报内容包括有创建山东省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
据介绍,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自今年年初开始,截止时间为每年的3月31日。我市已要求各县(市)区近期抓紧上报2007-2010年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为这项工作全面铺开打下基础。(信息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