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来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从建设之日起,三年内免收县级所有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10年内减半征收,上缴市级以上且具有规定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下限征收。办理各种手续免手工本费。
(二)县建设、交通、通讯、供水等部门和单位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供水、电、路、讯等各类设施建设服务,只收取成本费。
(三)向外来投资企业发放收费登记卡,收费单位必须按县收费管理办公室核定标准收费。收费时有出具“两证一书”并认真填写登记卡,不填写登记卡的,企业有权拒缴。
(四)新建外来工业企业,投产前,县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免费为其作招工广告,自投产之日起给予10次免费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