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者,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免二、三减半"政策的同时,前五年给予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受益部分同等数额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60%的奖励;第6-10年给予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受益部分的60%的奖励。 境内投资者,前三年给予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受益部分同等数额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第4-10年给予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受益部分5%的奖励。 投资企业从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五年后,除国家明文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按最低标准收取外,取消其他一切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