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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年全市将培育10个旅游示范村

来源:不详 | 时间:2007年03月16日
  今明两年全市首先要力争培育5—6个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培育10个旅游示范村,100户农家乐示范户,新增1000户农家乐。在此基础上,到2010年全市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力争达到10个、旅游镇(街办)达到10个、旅游村100个,农家乐示范户达到1000户。我市昨天在户县东韩村召开以旅促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按照“以旅促农,以旅富农”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使旅游业成为农村经济的新增长点,从而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最终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副市长朱智生参加了会议。

  各区县都要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市旅游局负责人表示,旅游局要在我市旅游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西安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各区县要以此规划为依据编制各区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区县乡村旅游的资源优势,对乡村农家乐村庄、基础设施、乡村旅游的产业进行规划。

  确定10个镇作为旅游村镇的建设重点

  我市从现在开始进行旅游村镇建设试点。要求相关区县旅游局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围绕山水风景、民俗民居、农业种植、畜牧养殖、村容村貌、农产品加工等做文章,每个区县各选择2—3个背靠景区、面向城市有突出特色、具有开发旅游产业资源的村镇进行试点工作。我市将10个旅游镇(街办)确定为建设重点,包括:户县甘亭镇、长安滦镇、长安引镇、临潼秦陵街办、临潼骊山街办、蓝田汤峪镇、周至楼观镇、未央六村堡街办、灞桥席王街办、阎良北屯街办。同时确立了90个重点建设的旅游村。

  推进农业旅游示范点建设

  市旅游局将有重点地进行摸排调研,对有基础的农业旅游休闲区域进行重点指导,按照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准进行规范,加大软硬件投入建设,使其尽快达标。市旅游局要重点加大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培育力度,今年力争培育3—5个,达标1—2个。

  年内新增农家乐500户

  指导农家乐旅游在现有基础上,向特色化、品牌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每个区县都要严格标准,在保证质量不变的原则下,逐步扩大农家乐发展规模,并不断提升农家乐服务水平,丰富农家乐内容。为确保农家乐健康有序的发展,各区县今年内力争新推农家乐示范村3—5个,农家乐示范户50户,全市年内新增农家乐500户。

  据悉,2007年三季度至年底,市旅游局将按照标准对各区县农业旅游的发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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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旅游村镇评定标准》出台

  本报讯(记者郝迎利实习生杨立军)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农业旅游观光、采摘、垂钓、烧烤、住宿接待等经营活动的村镇,如果符合西安市旅游局日前出台的《西安市旅游村镇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最终可以被评为“西安市旅游村”。

  《西安市旅游村镇评定标准》中对基础设施提出了具体的标准:有统一的停车场,而且面积要与接待容量相适应,要有专人管理;村内道路硬化,便于机动车行驶;供水系统有保障,水源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有统一的污水和垃圾处理系统或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质量要求;有相应数量的公共厕所,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厕所规模、质量和服务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旅游厕所一星级以上标准;有统一的接待场所,具备业务咨询、食宿安排、民俗活动安排、公共电话、投诉处理等功能;村内从事旅游接待的农户达到总户数的30%以上;村属旅游项目有合法的经营手续,有专人管理,内容和形式必须健康,有本地民俗特色。

  同时要求旅游村镇要有统一的旅游接待机构和专职接待人员;做好民俗旅游村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基本设施建设;要负责全村旅游接待户和村属旅游项目的经营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民俗接待户的经营行为。

  服务管理的条款中提出村内及周边环境优美,清洁卫生;各种服务设施设备完好,功能齐全;不能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接待户家庭成员与游客要分开居住。

  安全上要求村级领导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卫生部门统一颁发的健康证上岗;杜绝赌博、卖淫、贩吸毒等违法活动;设立报警电话和村级医疗救护点;建立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据了解,村镇需向所在区县农业局、旅游局提出评定申请,由区县两局共同评定,提出意见,最后由市农业局、旅游局审核,评定合格的可以颁发“西安市旅游村”标识牌。

  《西安市农家乐旅游评定标准》出台

  本报讯(记者郝迎利实习生杨立军)在2003年《西安市农家乐推荐标准》的基础上,市旅游部门对具体标准进行进一步细化,重新修订,出台了新的《西安市农家乐旅游评定标准》。从现在开始,各区县旅游部门将按照这一标准,对自愿申请的经营户进行评定,并颁发全市统一标识的《农家乐旅游接待户》标牌。

  按照新出台的《西安市农家乐旅游评定标准》,农家乐接待户的基础设施、服务标准、从业人员及经营方式都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包括客房要做简单装修,并配有必备生活用品;要在醒目处公示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游客须知和投诉电话;设立可看管的停车场;厨房独立、干净整洁,并能提供当地风味的农家小吃;庭院宽敞,牲畜圈养,防蚊蝇措施有效;从业人员必须年满18岁,持有卫生部门统一颁发的健康证;服务公约及管理制度健全,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并配备灭火器材。并要求在经营中合理收费,公平竞争,不得强行拉客。

  凡已经开展农家乐旅游接待的农户,欲申报评定者,可向村委会农家乐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村委会组织填报《西安市农家乐旅游申请表》,所在区、县旅游局审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一年体检一次)和治安许可证。由区、县旅游局颁发有统一标识的《农家乐旅游接待户》标牌,并通过有效形式向游客推荐,同时报市旅游局备案。已评定的农家乐接待户每两年接受一次复核,评定小组平日通过明查暗访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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