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与发挥部门职能相结合,坚持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与开展百日行动相结合,坚持土地法律法规宣传与百日行动相结合,坚持常规土地执法检查与抽查、巡查、督查相结合,坚持市局直查案件与县区局办理案件相结合,坚持开展百日行动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使全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土地执法良好氛围。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宣传总体方案,通过发表百日行动电视讲话、开设媒体宣传专栏、组装宣传车、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百日行动,关心百日行动,支持百日行动,大胆举报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国土资源部门排查违法案件,扩大了百日行动宣传效果。全市共出动干部1000多名,设立咨询点116处,悬挂横幅3017幅,张贴标语16680多条,散发宣传资料53211份,赠发法律法规小册子25029册,制作宣传板252块。市局在上街宣传的当天,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莅临现场,指导工作,将宣传推向高潮。
聘请国土信息员,强化社会监督管理。全市坚持常规土地执法检查与抽查、巡查、督查相结合,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聘请国土信息员。各县区局、国土资源所在省、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党员、团员、村组干部、离退休老干部中聘用国土义务信息员,及时提供基层土地管理利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市局聘用15名行风监督员,充分利用举报箱,公开24小时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接受群众举报。百日行动以来,七县区共聘请义务信息员1758人,举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29人次,涉及违法土地面积116.78亩。二是确定重点区域。在全方位巡查的前提下,将城乡结合部、主要川道、村庄周围、公路沿线、主要矿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作为巡查的重点范围,强化措施,防患未然。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明确各级执法监察队伍和乡镇国土所为各自辖区巡查防范的责任主体,划分责任片区,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制止。四是开展督查。10月17日至10月21日,市局组成四个督查小组深入县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资料、座谈等方式,督促百日行动工作深入开展。
发挥部门职能,建立联动联办机制。商洛市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与发挥部门职能相结合,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多次批示、指导百日行动工作,洛南、山阳等县主管领导亲自担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巡查,亲自查处案件,有效推进了工作的开展。同时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丹凤县局11月21日、22日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城建、公安和当地镇政府的大力配合下,组织了100余人的工作队,对24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拆除,拆除建筑物2772.5平方米,清理石料200余方,一举收回土地1.5公顷,大大树立了国土部门的威望,震慑了违法行为。
坚持市县区相结合,快查快处违法案件。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别实行一把手带头包案,其他领导成员分片包案,实行案案有人包,人人有案包的领导包案责任制。市局5名领导每人包抓2个市级直查案件,35名县区局领导分别包抓了各自辖区的75个重点案件。省厅督办的商州区北宽坪镇三河村村民李拥军非法占地一案,市局抽调8名执法监察人员,先后6次开展调查,多方取证,研究处理意见,下发了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依法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百日行动以来,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共立案查处重点案件85件,涉及土地面积507.48亩,其中耕地413.04亩。目前已移送12人,其中追究党政纪责任的4人,追究刑事责任的8人,收回土地29.6亩,收缴罚没款132.6万元。
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在落实市政府与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的基础上,将保护责任向基层延伸,拟定目标责任书,逐级签订,落实乡镇、村、组的耕地保护责任。二是发动群众,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体察群众情绪,获取案件线索;同时,扩大聘请国土信息员的范围,通过群众提供线索,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督查机制,树立执法监察权威。建立对土地违法案件限时查处的督办制度;引导地方政府更新理念,在经济建设中维护国土资源管理正常秩序,健全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督导制度;直接过问下级国土部门难以调查、难以处理的问题,协助或直接查处,不回避不迁就。四是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市局举办了“执法监察人员和国土所长培训班”,聘请专家教授开展执法业务、监察办案、廉政建设等知识培训。五是健全相关制度。健全了《投诉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行政责任考核及追究制度》、《案件审查制度》、《案件包抓制度》等,修订完善了《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等制度,使土地执法走上了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