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百分之九十
- 来源:不详 | 时间:2007年03月07日
- 近年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本着保障权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原则,积极借鉴民事审判工作的调解经验,加大调解力度,强化附带民事案件的庭前、庭上、庭后三个环节的调解工作,2006年全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率为90%,经他们调解的案件,赔偿到位率达到93%,息诉服判率达97%,真正做到了胜负皆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庭前调解重摸底。在开庭前,承办法官根据公诉机关办案人的介绍、被害人的叙述以及被告人家属的自述,摸清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并积极查找被告人的赔偿来源,为进行调解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庭上调解重说理。在开庭时,合议庭注意控制附带民事原、被告人双方的情绪,注重做好对被告人的思想感化工作,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和受害人所带来的危害,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使被告人心甘情愿地进行赔偿。
庭后调解重疏导。承办法官召集附带原、被告人双方及亲属进行调解,通过讲解、释明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既注意调动被告人及其亲属积极赔偿的主动性,以利于赔偿的及时兑现,同时也注意消除被害人对被告的抵触心理和借机漫天要价心理。
冷柏松 赵洪山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