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动员大会上了解到,我市要举全市之力,苦战两年,在2008年完成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创建任务,松原市两年内要新增绿地面积近331公顷。
据了解,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在园林绿化建设方面,在2007年和2008年的两年时间内,我市将重点完成28条(段)主街路、68条巷路、3个城市出口、6个广场、2个公园、35个住宅小区(楼院)、15个单位庭院、13个油区广场以及江堤绿化等绿化工程,新增绿地面积近331公顷;采取投资主体多元化形式,加强苗木基地建设,落实苗木基地80公顷以上,确保苗木自给率逐年提高;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在生态建设方面,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城区防护绿地40公顷,并落实维护管理措施,以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提高环境效益;完成江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和粪便处理建设工程,并投入运行。在市政设施建设方面,要广辟资金渠道,全面完成城市道路、燃气、供水、公交等市政基础设
施建设任务。
在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过程中,我市要求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来进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常用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植物数量不低于80种。市区主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巷路按道路长度普及率在75%以上。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全市“园林式单位”要占60%以上。市区主干道沿街单位全部实施拆墙透绿。公园绿化面积占陆地面积的70%以上,广场绿地率要达60%以上。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市区燃气普及率达80%以上,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10标台以上,市区道路照明装置率达98%以上,亮灯率达98%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方米以上。 (葛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