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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5年内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将达80%

来源:吉林人民广播电台 | 时间:2008年06月23日

 6月20日,全省小型非公企业建立区域(行业)性联合职代会制度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长春市朝阳区召开。省总工会副主席郭喜武到会并讲话,省总工会经审主任、民管部部长孟庆忱主持大会。

    近年来,伴随非公经济的迅猛发展,切实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成为各级工会组织新形势下的重要工作。为了能切实代表职工群众的利益,切实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和依靠有效的维权机制来实现。为此,长春市朝阳区从2007年初开始,全区16个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所辖小型企业全部召开了区域性行业性联合职代会,并初步总结和建立了系列的民管工作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我省召开的这次会议就是要全力推进区域(行业)性联合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创新发展,不断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会上,省总工会副主席郭喜武针对全力推进全省区域(行业)性联合职代会制度建设讲了三个问题。

    一是认识要有新高度。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是党中央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建立区域(行业)性联合职代会制度,是发展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建立区域(行业)性联合职代会制度,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能的客观需求。

  二是工作要有新举措。 今后一个时期,区域(行业)性联合职代会制度建设工作的要求是依法建制,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规范运作,全面落实职权;提高水平,真正发挥作用。按照省工会十二大部署,各地区域(行业)性联合职代会制度建设既要有长期规划,又要搞好近期安排。要根据本地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新措施,拿出新办法,实现新突破。力争在短期内,建制速度有一个新发展。努力做到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到哪里,职代会就跟建到哪里。

  力争五年内,我省职代会建制率提高5-10个百分点,公有制企业实现率达到100%,非公有制企业达到80%,事业单位达到98%的工作目标。

  三是创新开拓新局面。目前,《吉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已报省人大,正待常委会审议通过。省总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这一条例的尽快出台,为全面推进建制工作提供更加具体的法律依据和保障。要把建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省总有关部门要把省工会十二大提出的工作指标进行分解,明晰各地所承担的任务和目标,并提出完成的时限要求。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督促、检查、考评机制,以确保全省建制目标的实现。要建立起典型引导机制。

    会上,长春市朝阳区总工会、朝阳区红旗街道总工会和重庆街道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分别介绍了在小型非公企业建立区域(行业)性联合职代会的做法和经验。与会人员还观看了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总工会“用‘网络互动’搭建民主管理工作平台”的现场演示。会议还印发了白山市江源区总工会和江源区砟子镇职业化工会主席的书面经验材料。

    长春市朝阳区委领导向本次大会致辞。长春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冯占祥出席大会并作讲话。全省各市、州总工会分管民主管理工作的副主席、民主管理部部长,各市所属区总工会和延吉市总工会主管主席或民管部长,过市、州职业化工会主席代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负责人等170余人参加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