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吉林市安全生产条例》正式实施。当日,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的《吉林市安全生产条例》专题讲座在市委会议中心举行。
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市为适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了这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吉林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又针对我市实际在有关节假日带班制度、生产设备检修时限、配备安全员比例等十个方面进行了强化和细化。
讲座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顾问陈忠革老师主讲。副市长朱天舒听取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