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1、 项目建议 计委(新建项目)或经贸委(技改项目)审批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计委(新建项目)或经贸委(技改项目)审批
3、 审请企业名称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
4、 合同章程 外经贸部门审批
5、 申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技术监督部门核发
6、 申领批准证书 外经贸部门核发
7、 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8、 办理税务登记办理银行开户办理海关登记办理招工手续注册会计师验资建帐
(二)外商独资企业
1、 外商投资者直接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
2、 填写《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和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经贸部门受理并审批
3、 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
4、 章程 外经贸部门审批
5、 申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技术监督部门核发
6、 申领批准证书 外经贸部门核发
7、 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8、 办理税务登记办理银行开户办理海关登记办理招工手续注册会计师验资建帐
申办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文件
一、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提交文件:
(1)主管部门提供的申请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计委或经贸委批件;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定通知书;
(4)投资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5)投资各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企业合同、章程;
(6)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和身份证明;
(7)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8)企业使用场地的有效证明;
(9)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文件。
二、申办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文件:
(1)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中介机构提供的申请报告;
(2)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
(4)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5)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定通知书;
(7)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企业章程;
(8)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和身份证明;
(9)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10)企业使用场地的有效证明;
(11)投资者近三年的资产负责表;
(12)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