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员增效,第二批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启动
第二批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启动,今年上半年完成改革任务。在宿迁、苏州全市和高淳、宜兴、丰县、通州、灌云、盱眙、响水、高邮、靖江、常州市新北区、镇江市京口区等县(市、区),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通过鼓励创业等多种途径进行富余人员分流安置。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上划,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
今年我省要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要从财政体制上与乡镇脱钩,上划到县,并列入县本级部门预算,以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确保校舍安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另外,我省还将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人事制度,促进城乡教师交流。
改革将加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将进一步规范县乡财政分配关系,转变乡镇财政职能,规范县乡财政管理。在苏南经济发达地区,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力争年底改革范围扩大到50%以上乡镇。加强村级三项资金管理,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对已经开展“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苏北、苏中34个县(市、区),做好巩固、完善、提高工作。
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补贴政策
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并加大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力度,对水稻直补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的办法进行完善。粮食直补资金必须交到农民手中,不允许乡村干部代领代发,更不允许以补贴抵扣农民上交费用。全省将重点开展粮食直补、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村级三项资金等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种粮农民和农场职工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