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检验检疫局会同省外经贸厅、农林厅、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析江苏一季度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情况,特别是输日食品出口情况,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共同拟定了12条服务措施,促进江苏食品农产品出口贸易又好又快发展。
1、由江苏检验检疫局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江苏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保证江苏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质量联席会议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遇有重大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主要进口国家或地区贸易壁垒措施时,相关部门可随时提议召开联席会议。
2、建立部门间出口食品农产品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互交换一次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和贸易相关信息的书面和电子文件。该文件命名为《江苏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将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提供给江苏检验检疫局,由江苏检验检疫局统一编印后于当月25日前发到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报省政府办公厅。
3、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江苏省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深入实施《江苏省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实现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基地跨部门联合备案,加快培育农产品出口基地,推动“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和区域化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出口农产品的质量控制。落实出口基地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开展相关的国际认证,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省农林厅、海洋与渔业局、外经贸厅努力利用现有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的专项资金,扶持供出口的原料基地达到备案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对使用备案基地生产的原料加工的出口食品给予适当的措施优惠,加快通关速度、减轻企业出口成本,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基地备案的积极性。
4、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高源头控制效率。力争今年在泰州、南通、盐城、无锡、连云港、徐州等地区的相关产品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5、由省农林厅牵头,组织开展一次禁限用农业化学投入品集中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净化江苏省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
6、建议省政府设立农兽药、饲料添加剂监控检测基金,建立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抽查监测制度,打击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并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和农产品基地公布合格农兽药、饲料清单和不合格产品清单,供出口种植、养殖基地选择时参考。
7、积极收集国内外市场需求信息,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克服经营中的困难。继续组织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广交会、东盟博览会、农洽会等国内重要展会,支持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德国科隆食品展、法国SIAL展等国际知名专业博览会,引导企业借助国内外成熟的展会平台深度开拓传统出口市场,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形成多元化的市场格局,降低出口风险,稳定和扩大农产品出口。
8、及时收集整理国内外食品安全信息,高度关注日本、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信息,安排专人跟踪有关官方网站,并及时向企业通报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提前做好应对各种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准备。
9、加强对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国内外法律法规和标准、反倾销贸易壁垒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技巧、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知识、实验室检测技术和质量控制知识等多个方面,切实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能力。
10、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服务,扶持中小型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帮助企业建立从基地管理、加工过程管理到成品报检和出运的电子化、实时化、远程化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软件系统,用现代化手段实现全过程监管的目标。二是在企业HACCP体系建立和GAP认证方面提供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三是加强对企业实验室建设的扶持力度,扶持一批企业实验室和区域性社会实验室按照ISO/IEC17025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帮助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证认可,切实提高企业的自检自控能力。四是充分利用现有检验检测的资源和技术,建设一批江苏省检验检测服务外包基地,为广大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提供优质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缩短检验、检测周期,降低企业成本,帮助企业跨越国外技术贸易壁垒,促进企业扩大出口。
11、推行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对源头管理有效、自检自控能力较强、诚信度好的企业,出口时减少检测项目、取样数量和检测频次,加快通关速度,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的竞争力;对违法、违规,产品质量不稳定,诚信度差的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直至淘汰出局。
12、尽快建立与外省市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协作机制,促进江苏省出口食品企业在外省市建立的原料基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企业提高对外地原料基地的源头控制能力,帮助企业克服季节性生产的困难,实现多品种、多季节生产以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