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国招商 >> 江苏招商 >> 淮安招商 >> 淮安投资环境 >> 正文

淮阴区优惠政策

来源:淮安引资网 | 时间:2007年03月26日

凡在淮阴工业园区投资的企业,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税收
   1、兴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一般实行“两奖三减半”,即前2年所征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后3年所征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减半奖励。
   2、投资2000万元以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投资规模特别大的项目,给予进一步优惠,直至“五奖五减半”。
  二、规费
   3、凡在淮阴工业园投资兴办的企业,或视同进工业园企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免收一切区内规费、各项服务性收费和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等,确保税外无费。
  三、土地价格
   4、凡在淮阴工业园兴办企业,用地价格实行柔性化操作。所有项目的地价,实行一事一议,直至双方接受为止。一般情况下,一次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出让地价每亩4万元左右;2000万元以上的,3万元左右3000万
元以上的,2万元左右。对一些大项目、利税率高的好项目,给予特殊政策,确保在苏北地区综合投资成本最低。
  四、项目服务
   5、实行项目会办、帮办制度。客商投资项目,由区领导牵头,召集有关部门集中会办项目审批的有关手续;组建专门班子,全程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客商集中精力搞好项目建设。
   6、服务客商和企业实行“十不准”规定。对外来客商及其投资的企业,淮阴区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准”,即:对一般性违章的车辆,一律不准扣证、扣车、扣分,罚款;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不准关停企业用水用电,否则补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不准截留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奖励政策,做到即征即奖;不准对企业进行乱检查,依法实施的必须提前告知;不准乱收费,无依据、无证件、无规范票据的,企业有权拒绝并举报;不准开展针对企业的收费性评比和培训、推销商品和服务等乱摊派活动;不准强迫企业进行委派代理;不准自行设立审批项目、增加审批环节;不准超时办理审批手续;不准对企业服务推诿扯皮,实行首问负责制,帮办到底。
   7、实行重点企业重点保护。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颁发《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挂钩服务牌》、《重点企业绿色通行卡》和《外地在淮阴投资客商绿卡》,安排专人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等方面服务,客商在淮阴区
享受交通运输、医疗保健、子女入学、金融服务等方面的特殊待遇。
   8、坚持客商投诉必究。工业园招商服务办公室和区软建办全天候为外商服务,对客商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所有投诉案件确保在3天内给予回复。
   9、淮阴工业园内企业发生被盗案件,公安部门15天内不能破案的,由公安局先予补偿。对淮阴工业园以外在淮投资的项目,参照执行。

对淮阴工业园以外在淮投资的项目,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