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兴隆工业园简介
- 来源:株洲引资网 | 时间:2007年05月08日
- 一、基本概况
株洲市兴隆工业园区是1992年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第一批工园区之一,1994年被农业部批准为全国东西合作示范区。园区位于株洲市石峰区龙头铺镇,该镇是株洲市乡镇企业十强乡镇、湖南省科技示范镇和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镇。园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距市区9公里,320高等级公路、株长公路以及即将动工建设的上瑞高速公路和规划建设的株黄高速公路贯穿园区,在园区东北角设立了一个互通口;园内科研人才力量雄厚,株洲电力机车厂、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中南林学院等十多家大厂大所大学位于园区附近,拥有一大批高级人才,已有25位专家被园区企业聘为技术顾问,园区企业拥有各类中高级人才158名,园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日供水28万吨的市区自来水入镇工程已经竣工,电力由 1万伏变电站双回路专线专供。近年来,兴隆工业园区按照“定位合理、注重特色、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集约利用”的原则; 园区经济取得了跨越发展。到2002年底止,园区各类企业15家,其中规模企业10家,职工 3120人,工业增加值 3亿元,实交税金2100万元,其中,株洲兴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年产值达1.8亿元,利税1984万元,是亚洲最大的无机硅生产基地。形成了以化工、汽车零部件、建材、机械加工为主的主导产业,创造了“中强牌”白炭黑、“湘江牌”水玻璃、“石峰牌”制动器、“扭力种牌”传动轴、“龙飞牌”水泥等一批拳头产品。
二、发展规划
1、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立足高起点、高标准和功能配套。坚持“政府行政推动,财政拨款启动,土地批租滚动,内外资金联动”,努力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的带动区、体制和科技创新的试验区、内外资金的洼地区、城市发展的新区”。
2、园区区域布局。整个工业园区规划面积2.8平方公里,园里分四个功能,即精细化工区、汽车零部件区、建材产业区、商贸区。精细化工产业区以兴隆化工事业有限公司为主,以生产“中强牌”白碳黑和“湘江牌”水玻璃为主导产品。汽车零部件产业区以汽车制动器厂和传动件厂为主,以生产“石峰牌”制动器和“扭力神牌”传动件为主导产品。建材产业区以时代绝缘件厂和龙头水泥厂为主,以生产“新民牌”绝缘件和“龙飞牌”水泥为主导产品。商贸区以建设为主,建成一个中南地区最大的家具市场,一个综合农贸市场,一个精品花卉市场,一个生产物资市场,一个字画工艺品市场,同时发展一批家庭旅馆。
3、培育重点产业。工业园区重点培育兴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制动器厂、传动件厂、水泥厂、建筑公司、增塑剂厂、时代绝缘件公司、田心实业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厂、株洲电力机车气动设备有限公司等十家骨干企业。重点抓好兴隆公司白碳黑、水玻璃三期扩改配套工程和启动四期扩改工程,制动器新上变速箱壳体、变速箱盖和斯泰尔重型传动轴生产线,传动件厂新上DQ、CQ变速箱生产线,水泥厂20万吨立窑扩改等10个技改项目。重点打造“中强牌”白碳黑、“湘江牌”水玻璃、“新民牌”绝缘件、“扭力神牌”传动件、“龙飞牌”水泥、“石峰牌”制动器等10个名牌产品。重点建设好中南家具大市场、农贸市场、生产物资大市场、字画工艺品市场、精品花卉大市场等5 个综合性市场,形成化工、汽车零部件、建材、商贸市场四个支柱产业。
三、主要措施
1、组织管理机构。株洲市兴隆工业园区改镇管为区管。充实调整工业园区领导小组,由区长王建平任领导小组组长 ,区委副书记王事兴、人大副主任唐恒民、副区长刘业余、政协副主席潘一帆、龙头铺镇党委书记周枚东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由刘业余同志任管委会主任,兰军、钟水根、唐建强任副主任,管委会设立综合组、招商组、规划建设负责日常工作。安排8—10个工作人员。管委会主要负责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土地利用、招商引子、证照办理、发展环境、协调服务等具体工作。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将进园区主要干道由现在的15米拓宽至24米,并分别完善化工、汽车零部件、剪裁、商贸四个小区的道路建设;市区自来水入区由现在的一个小区增加到四个小区,全部用上市自来水厂的水;在川气入湘的基础上实行川气入区工程;以园区旁边的烈士墓和龙头大塘为基础,建设60亩的兴隆公园;在工业园的生活建设200栋科技人员和职工别墅。建设好园区的龙头中心小学和农坛中学。将镇卫生院建设成为二甲医院。
3、实施优惠招商政策。在土地使用方面,从企业入园起的头三年想企业无偿或约收租金提供土地,企业从入园第四年去可以一发通过出让、转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国家土地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凡在工业园兴办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入园企业在享受头三年工业用地零价优惠后,可以1000—2000元/亩.年的价格向工业园 租赁土地;在税收方面,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三年内所征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4—5年减半奖励。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5年内所征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6—10年减半奖励。入园企业的企业增值税,自企业投资之日起的头两年,增值税的地方所得部分有区财政按50%的比例返还给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由税务部门跟踪监督。在收费方面,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及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免收各种行政事业规费。其他工业项目的行政事业规费属于区有关部门收取的,一律免除,属于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
4、创造优良发展环境。工业园投资者的区内开业审批手续,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综合组在企业提供基本文书的前提下,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综合组在企业提供基本文书的前提下,区内手续七个工作日内代办完毕。三资企业由区招商局一周内代办完毕。园区内企业的行政事业性规费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综合组一家代收。全区有收费职能的部门,必须进入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证,为投资者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只要投资者办证(照)条件基本符合的,必须随到随办。工业园实行窗口式管理。区有关部门不得直接进入工业园企业收费检查,确需要检查的,经区优化办审核同意后同意安排检查。实行“绿卡”。对外来投资者,由工业园区管委会颁发“绿卡”,凡持有“绿卡”的客商到区直各有关部门办事,必须热情接待,优先办理,予以方便。对其活动中的一般性违规事件,只能纠正其违规行为,不得擅自扣押人(物品)或作出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