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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立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 时间:2008年08月06日

  海南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物价稳定和民生改善工作,省委书记卫留成、省长罗保铭多次批示并召开会议,要求从政府补贴制度创新入手,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明显降低。近期,海南省政府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8月份起,在全省建立城乡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从而在制度上探索建立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的长效保障机制。

  通知规定,物价上涨幅度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规定幅度后,即根据相应的涨幅按不同的补贴标准启动联动机制。物价上涨幅度连续3个月回落到规定水平以内,即停止机制运行。联动机制启动当月,向补贴对象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联动增加的生活补贴,以后逐月发放,直至停止联动当月。按照当前物价水平计算,8月份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的补贴最高可达到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