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脑办公设备采购项目(CG2006G1-028-WF)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改:
B1分标:
第8项:不间断电源功率为1000W。
第24项:传真机为喷墨类型。
第27项:台式电脑只要1个硬盘。
第28项:电视机尺寸为29寸,高清晰。
第30项:原台式电脑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作废,按以下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处理器:Intel Pentium4 506 2.66G/内存容量:256M/硬盘容量:80G/光驱类型:DVD-ROM/显示器类型:液晶/显示器尺寸:15寸/显示卡类型:nVIDIA GeForce FX5200 128M” 。
B2分标:
第6项:复印机分辨率应为600×600dpi。
其余不变!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