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脑办公及专用设备采购(CG2006G1-026-WF)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改:
1、将采购文件第24页的G4分标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的“采用CFI无限远光学系统”更改为“采用CFI 60无限远光学系统”。
2、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交货时间由原来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日历日)”更改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
3、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增加:“5、投标人若有请提供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