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局日前下发通知,奥运期间进京的广西机动车,必须在6月30日前到自治区环保局认定、委托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申领环保合格标志,没有取得标志的机动车将禁止进京。
为确保奥运会期间北京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国务院《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对今年7月1日到9月20日期间进入北京的非北京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实行环保合格标志管理。
据了解,在此期间进京的广西机动车,须到自治区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年检机构进行检验。未经委托从事此项检测工作的单位一经查出,将由自治区环保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
检验包括外观检验和排放测试。汽油车须满足国家机动车第二阶段或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柴油车须满足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或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保合格标志发放的对象,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省级客运汽车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